上个月
贵阳的张女士在世纪金源购物中心
一共花费1278元买了一件套裙
但买回去之后
她对衣服的质量并不满意
便想要退款
可要拿回这笔钱却没那么简单......
张女士:我26号在店里边买了东西回去,其时由于忙没有试穿。然后在我剪吊牌之前,我就试了一下,我就发现了问题,膀子下面有瑕疵,抽纱抛丝。
发现问题后
张女士立马跟店员联络
表明要换货
所以8月28日晚
张女士将衣物送回店肆
8月31日
张女士:第2次穿起来,不是第一条那种感觉。彻底不一样,全体的感觉就欠好,比较松垮。我不是专业的,欠好去点评面料,可是穿上全体感觉是不一样的。
连续两次发现新衣服有问题
所以
张女士想要退货退款
张女士:这不是我想要的感觉,所以我必定不想要这衣服了。他们回绝退款,由于小票上的退货日期是7天之内,无理由退换。现在他们的说词是现已超越7天,他们把第一次发给我有问题的产品的时刻也一同算在里边,那这就不公平啊。
由于前期与店家交流并不愉快
在9月5日这一天
张女士就直接将衣物放在了店内
并没有带回家
女装店负责人刘先生告知记者
这件衣物不存在质量问题
所以才没有同意张女士退款的诉求
女装店负责人 刘先生:这两件东西是如出一辙的,没有差异的。由于咱们一切的东西都是通过产品陈述,咱们也是发给商场监管局了的。咱们一切产品的认证也现已供给到相关部分。
刘先生表明
在之前的交流过程中
他们提出能够给张女士
置换店内同价格的其他款衣物
但张女士并不承受
女装店负责人 刘先生:咱们其时答应给她换的,咱们的秋冬新品都能够换的。
张女士:我其时告知他们,我只喜爱这一款,我不喜爱你叫我买来干嘛?我喜爱我就买,我不喜爱我就能够不买。
见两边无法洽谈
记者来到购物中心商管办公室反映情况
期望工作人员能从商场办理层面介入调停
看看张女士是否契合退款条件
通过商管工作人员调停
服装店仍然表明
无法满意张女士退款的要求
张女士表明
会挑选合法途径为自己维权
来历:大众重视
记者 陈诗宇 黄学裕
实习 张彤